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协调成品保护工作,配备相应适当人员负责进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机电工程各系统的成品保护以现场成品保护单位人员为主,现场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由我单位增加派出成品保护人员。施工人员并应注意各系统中间产品的保护,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常巡查。
3、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注意爱护建筑物内的装修、成品设备等设施。
4、设备安装前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对进入现场的重要设备进行检查,进行拆箱点件并做好记录,发现缺损及丢失情况,及时反映有关部门,在参加人员不齐时,不得随意拆箱。
5、开箱点件后对于易丢、易损部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入库进行妥善保管。各小型仪表及进口零部件,在安装前不要拆包装,设备搬运时明露在外表面部位应防止碰损。
6、管道、通风保温成品要加强保护,不得随意拆、碰、压,防止损坏。
7、专业遇有交叉”打架”现象发生时,不得擅自拆改,需经设计、甲方、监理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后方可施工。
8、于贵重、易损的仪表、零部件尽量在调试之前再进行安装,必须提前安装的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丢失损坏。
9、油漆、焊接等对其他专业有影响内容施工时,尤其在装修施工开始后有交叉时,对其他专业成品、半成品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10、予留予埋施工时,应保证予留孔洞位置、尺寸的准确。减少剔凿等对土建单位的成品的破坏。
11、配合土建预埋的电管及管口要封好,各型设备的管接口也要封好,以免掉进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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