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动与降职管理规定
(一)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调动与降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人员调动管理 第二条 调动的定义
调动是组织内平行的人事异动,既没有提高职位,也不扩大调动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不增加薪金。
第三条 人员调动的原则
人员调动必须符合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 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 2. 符合相关的人事;
3. 提高员工任职能力做到适才适用。 第四条 人员调动的实施
依据以上原则凡属下列情况的员工可以实施职位调动 1. 配合公司的经营任务;
2. 调整公司结构促成公司员工队伍的合理化 3. 适合员工本人的能力
4. 缓和人员冲突维持组织正常秩序。 (三)人员降职管理 第五条 降职的定义
降职即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所以降职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第六条 降职的原因
大多数情况下,下列情形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因为公司机构调整而精简工作人员;
2.因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3.应员工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而对员工降职;
4.依照考核与奖惩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第七条 降职的程序
降职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然后呈请主管人事的上级核定,凡已经核定的降职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应以人事变动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 降职的审核权限
依据企业人事管理规则审核权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 高层管理人员的降职由企业最高管理者裁决,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各部门主管人员的降职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 各部门一般管理人员降职由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
定;
4. 一般员工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九条 降职的薪金处理
降职时其薪金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其薪金按新的职务标准发放。
第十条 附则
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附:
1.《上海xxx体育旅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调职申请书》 2.《上海xxx体育旅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降职核准书》
上海xxx体育旅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调职申请书
申请调职部门 调职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员姓名 调至单位 调 职 理 由 部 门 主 管 对 调 职 评 议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 部 门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上海xxx体育旅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降职核准书
部门 职务 降 职 原 因 降 职 结 果 部 门 主 管 意 见 姓 名 工资号 备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人 力 资 源 部 签字(盖章): 门 意 年 月 日 见 申 请 人
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