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刍议保障房的发展趋势

刍议保障房的发展趋势

来源:星星旅游
刍议保障房的发展趋势

保障性房屋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保障体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保障房的实际发展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从当前状况来看,资金方面的问题是影响保障房实际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保障房本身就带有对人民群众发放福利的特点,在社会市场方面体现在出融资困难的现象。自2011年开始,我国以及着手开始对保障房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其数量达到了一千多万套,在保障房的建设过程中最重要也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资金的保障。我国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对国家财政在土体预算收入资金中增值收益10%和实际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增值收益10%用于对保障房的建设当中,尽管如此,我国在保障房的建设中仍然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当前,我国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同样也表现出紧张的形式,进而对我国住房保障在日后的发展中有着很大的限制性。对此,在以后保障房的建设方面,我们需要寻找出全新的融资道路,通过多种渠道来挖掘资金的来源,吸取更多的社会中的资金,以此对我国在保障房的发展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1.保障房的具体概念

从1998年开始,我国就制定出相应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并且逐渐开始对住房分配实施货币化。因此,商品房就慢慢成为人们在城市中住房的主要形式。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城市住房就应该实施市场化,通过市场对住房进行有效的配置【1】。在市场化思想的影响下,政府却忽视了其本身对保障房建设方面的应有责任,商品房的社会市场成为了政府重点发展的目标,这就导致了城市中各个层次的居民都要去购买商品房。商品房的发展越来越快,致使很大部分的商人开始对商品房进行炒作,抬高商品房的价格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这就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很大一部分中下等城市居民无法承受商品房的高价,进而发展成很大的社会问题,自此保障房的问题也逐渐成为了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

保障房的实际意义就是针对收入较低的居民,政府对其实施分类的保障,国家依据所制定的文件规定,提供指定的供应对象、实施标准、出售价位或者租赁标准,具备社会保障的居民住房。当前我国在居民住房方面的保障制度大体包含了四个大方面,即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价出租房以及规定性公共租用房【2】。在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具体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将公共性租用房作为国家的重点发展对象,并且逐步对其发展成保障房屋的主体部分。和商品房相比,保障房的

具体制度和相关的政策还不完整,保障房是国家政府对那些收入较低无法承担商品房价格的居民所提供的一种政策性住房。保障房,顾名思义就是要重点考虑其保障性能,对居民住房实施具体的保障不是要求社会体制中对商品房进行取消,而是为了使市场经济更加的完善,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社会市场中住房商品化缺口进行补充。

2.我国在对保障房建设方面的发展状况

在“十一五”期间,保障房的具体保障制度开始形成,其中主要是以廉价的出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屋为主要的体现形式。经过五年左右的时间,我国对各种类型的保障房的大力建设,使得我国近110万的城市低保家庭以及大约350万户中等以下居民的买房住房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3】。到2010年为止,我国城市保障房的占有率已经超过7%~8%,城市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三十平方米,农村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了三十三平米以上。在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中,我国具体计划建设保障性房屋三千六百万套,是过去十年中保障房建设数量的二倍之多,计划每年重建农村危房十万户。到了“十二五”后期,保障性房屋将会在全国城市居民房屋中占到20%的比例,城市中普通居民和一般收入的家庭的住房难的问题得到了良好的解决,同时缓解了新就业人员住房困难的问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2010年我国国务院制定了18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并且颁布了具体的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确保保障房的建设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自我国两会之后,全国各地切实贯彻党中央以及国务院的科学方针,对应的地方政府也着手开始对保障性住房的具体计划进行实施,推进保障房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精简办事步骤,提升办理效率,以此来推进建设工程的提前开工。

3.保障房建设工程中的融资渠道分析

从目前来看,资金的紧缺以及融资渠道的缺乏,是对我国保障房的具体建设速度以及建设规模起到制约性作用的主要因素。资金投入不足以及融资渠道的缺乏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因为保障房的工程的实际利润很低,甚至还会出现工程亏损的状况,大部分的投资企业都不愿意对保障房屋进行投资;第二是保障性住房工程所需要的投资金额非常大,大部分的投资商都难以承受这笔巨额的资金,并且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致使保障房工程在融资渠道的形式上更加的严峻。在目前持续增强对建筑社会市场的调控程度的背景下,企业在上地的获取方

面积极性下降很多,上地价格慢慢趋向理想化,曾占据着地方财政很大比例的上地收益也出现了非常明显的缩水现象。

2011年中的一千万套保障性房屋大概需要1.3万亿的资金投入。这其中,大约8000亿元资金是通过社会中的投资机构、保障对象以及对应的企业共同筹集得到,而余下的5000亿元则是由我国中央政府、省政府以及下属的市政府等通过各种不同的筹集渠道筹集而来。这5000亿元资金中的1300亿元是由我国中央的财政转移所支付,用来对困难地区的廉价出租房以及公租房的具体建设中;各地方政府出让资金总和达到1000亿,外加公积金的增值收入以及国家代发的地方区域工程建设债券和公积金的货代收入,总计能达到2000亿元左右,这批资金主要获得形式是以银行的贷款为主,很小一部分是由社会中的保障资金所提供。

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在保障房建设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对工程的资金筹集渠道进行大范围的扩展,其中包含了我国中央政府所下发的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省级政府以及市县政府所提供的预算资金、地方区域的债券资金等,通过不断的努力,现已基本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投入体系。为了科学有效的对资金的相关问题加以解决,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程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2011年6月,我国政府发债1000亿元,随后国家发改委又颁布相关文件,对全国各地的投资平台进行明确,人们可以申请和法相企业的有关债券,进而为当地的保障性房屋的建设筹集工程资金。

4.结束语

本文主要是对我国保障性房屋的发展现状以及其具体的融资渠道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讲述,通过本文我们还可以了解到,保障性房屋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保障体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障房的实际发展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从当前状况来看,资金方面的问题是影响保障房实际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只有对保障房的筹资渠道进行有效的拓展,对保障性房屋具体建设工程提供充足的资金,这样才会使保障房工程顺利的开展,更好的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杰.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与融资回顾与展望[J]现代城市研究.2011(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