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四新”)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研发和应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立项报告、设计和开发方案确认等审批及项目责任人的任命。
3.2项目负责人负责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具体实施中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编制设计开发项目任务分配表,及项目任务书、设计方案的审核工作。
3.3“四新”研发和应用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在应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3.4负责“四新”项目协调的单位应向相关方索取有关资料(设计图纸、配方;工艺流程图、设备安装图;操作规程、检验规程、标准、设备清单、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3.5安全环保保卫部负责“四新”应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安全评审,负责审查。
3.6设备能源部负责新设备设施试用前设备安全评估,并制定试
运行方案(含安全方案)及设备操作规程。
3.7质量生产技术部负责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前工艺安全评估,并制定使用规程。
4 控制程序
4.1遵循“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的原则进行“四新”项目的研究和应用。
4.2责任单位在进行试用前,必须根据所使用原材料、中间体和副产物及设备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制定出试验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或安全操作要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操作人员及时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4.3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应对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依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管理。
4.4在试用或试运行阶段如果工艺、设备、原料(包括中间体、辅料)等发生变化,由项目负责人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对变更部分重新进行评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