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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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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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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1.1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1.1.1相关背景描述

1.1.2开发利用现状

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行性

2.1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现条件

2.1.1实现条件及概况

2.2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经济分析

2.2.1外部与内部效应

2.2.2地下空间开发的投融资途径

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

3.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现状及必要性

3.1.1立法的现状

3.1.2立法的必要性

3.1.3立法的构想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案例

4.1南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4.1.1南京市地下空间规划构思

4.1.2南京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空间布置

4.1.3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创新与特色

参考文献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摘 要]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是当前城市缓解交通运输问题,抵抗自然灾害及战争的重要开发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可以完善城市的综合功能。

[关键词] 地下空间;资源;城市功能

Research on Development and Use of Underground Space

Abstract:The underground space in big city is an important potential resource , it can release the crowded urban transportation problems greatly and provide many chang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The underground space is of safe import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a big city , such as expanding spaces for the urban development , and supplying condi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comprehensive functions.

Keyword: underground spaces; resource; functions

1地下空间规划研究

1.1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现状

1.1.1相关背景描述

随着人类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现代大城市,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域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与有限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地面土地资源并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现代人以现代建筑技术为依托,把土地开发利用的空间从地上移到了地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研究应

运而生。通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在有限的城市土资源上拓展生存空间,增加城市空间容量,形成城市地面空间、上部空间和城市地下空间协调发展的城市空间构成新观念。城市空间的立体化和综合化构成了现代城市发展的理想模式。

1.1.2开发利用现状

我国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发展,是建国以后,随着国防战备建设和城市建设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近十几年来,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经历了“以人防地下工程建设为主体”的过程后,正逐步走向与城市改造和建设相结合的轨道。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重庆、天津等约20 余个大中城市相继开始或完成了以城市地铁、商业街为主体的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并且已经拥有大型的地下设施。

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行性

2.1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现条件

2.1.1实现条件及概况

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建设了一批地下工厂、早期人防工程和北京地下铁道。80年代各大城市陆续修建适合我国特点的地下综合体工程,集商业、交通、人行过街和停车场等服务设施于一体。与此同时,城市高层建筑地下室随着城市中心及居住小区的开发而大量发展。90年代初,一些城建专家就提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50—100米的深层地下空间中,大规模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客运交通、轨道交通、城市居民的防灾空间、变配电站、输电线、热交换站、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实现地下化。

但是,由于地下空间开发周期长,市民很难在短期内受惠,而且相对地上开发而言,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毕竟是投资成本高得多的开发模式,需要具有资金、技术等一系列的开发“门槛”,所以尽管我国多年前已陆续建设了一批地下工程,但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都比较低。地下空间开发问题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地下空间设施在一般老百姓心目中也是无足轻重。

直到进入21世纪,特别是近两年,随着我国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的增多,尤其是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地铁、地下停车场等大大增多,人们从感同身受中逐步认识到地下空间设施的好处及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近两年,城市受资源、能源、环境、交通等条件的制约日益严重,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和各地方部门的领导深切地感到,全市无地占用土地资源的情况必须改变,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的水平应当大大提高,环境条件也需要改善。为此,城市发展应当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对于城市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循环经济之路,构筑节约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关企业、国内外投资机构、各商业银行也认识到综合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并且有广阔的盈利空间,投资积极性空前高涨,我国地下空间开发事业迈出了前所未有的步伐。

2.2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经济分析

2.2.1外部与内部效应

地下空间利用属于准公品,所以其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性就是“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在市场活动中没有得到补偿的额外成本和额外受益。对地下空间而言,外部效应是指投人建设地下空间的经济活动提高了其他个人以及厂商的经济利益,但是这些受益的个体并没有为此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的现象。

外部效应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具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无法充分反映该物品或服务所能够带来的社会边际效益,进而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虽然外部效应有正负之分,但是,对于地下空间开发而言,主要是指正的外部效应。

对于外部效应对社会资源的扭曲情况,现实中一般由进行矫正,即采取所谓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措施。具体说来,“外部效应内部化”实际上就是对外部效应的边际价值进行定价,并且体现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就正的“外部效应内部化”而言,就是将外部边际效应加计到私人边际效益上,从而在物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中反映出全部的社会边际效益。

地下空间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人,单纯依靠财政投人难以满足资金需求,而且也不利于在地下空间开发中引人竞争机制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2.2.2地下空间开发的投融资途径

多元化经营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地下空间开发特有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会使周围的土地、房产升值,会有利于周围商业和企业带来更多的商机和营业额等等,而且很难向这些

受益者索取回报以阻止其效果外溢。可以采取相同的,将地下商业街的使用权与参与地下空间开发的出资额结合起来,出资额多者可以优先获得旺铺。通过此途径,以长远效

益换来投资建设地下空间短期资金需要,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地下空间开发必然带来部分土地增值,可以通过控制土地,让土地购置者参与地下空间开发的投融资,以获得地下空间开发短期所需的大量资金。

除此之外还有发行市政证券、PPP模式、BOT模式等。

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

3.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现状及必要性

3.1.1立法的现状

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律,多以行业管理规章形式出现, 尚未出台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及的行规。而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民事基本制度立法权属于全国, 地方立法机关则无权规定。尽管地方层面可以规定有关于土地产权的归

属,但根据《立法法》,地方立法权受限,面临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民事基本权利之规定无效的问题。而建设部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作为行政规章,其综合内容也不完备,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立法内容单调

从已经出台的法规文件看, 其内容局限于城市地下空间防空用途、原则、规划、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没有涉及或很少涉及城市地下空间权属, 未规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领导机构, 更无城市地下空间管理措施,不能适应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实需要。因现行法规内容单调加之其他原则, 导致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处于无序状态, 各行业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缺乏整

体性、系统性。二是地下建筑物、构建物的产权关系不明确,投资者建设地下建筑物后拿不到产权证,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三是国有资产流失,由于现行法律未对地下空间权做出明确规定,对开发商在开发城市国有土地地下空间时如何收取土地出让金缺乏法律根据, 造成地表以下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出让金流失。

3.1.2立法的必要性

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是当前我国城市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解决该课题的关键在于运用先进的城市规划理论和技术来进行城市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事实证明,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不仅有利于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在保护自然环境、改善城市环境、发展地下交通、缓解城市交通拥挤、降低城市大气污染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向地下要空间,已成为城市未来发展的趋势。2020年的中国将成为世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大国。据统计,到2010年前全国开通运营的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线路将达到1200公里以上。今后每年平均建成的地铁线路为180公里,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线路为骨架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迅猛发展, 城市地下空间将建成网络型的快速道路系统。未来20—30年,伴随轨道交通的建设,大规模、系统化地利用地下空间将

成为现实。不仅中国地下空间的总体规模和总量将跃居世界首位, 而且许多特大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也将位据世界城市的前列。然而,面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必然趋势, 我国至今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相关法律缺失已严重影响到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的有序开发与利用。可见研究构建具有前瞻性、行之有效的地下空间利用法律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3.1.3立法的构想

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权”概念

“空间使用权”的概念与“土地使用权”的概念结合,形成以土地所有权为基本权利,以土地使用权、空间使用权(地上空间使用权、地下空间使用权)为两翼的土地权利体系。以王利明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空间权”是一项的权利,是一种用益物权。空间权作为物权法中的一项权利, 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分立,因而可以成为一项物权,即用益物权。相对于传统的“一物一权”原则,应该坚持“客观一物论”,即“一物”应依照社会交易中通常观念为判断,只要是交易上认为具有特定性和性的“物”即可。既然依赖现代科技,地表以下的空间能够出来,为人们所利用,并为社会带来经济价值,那么它就可以成为“一物”,不需要再依附于地表,“一物一权”原则仍然适用。所以,笔者认为存在空间使用权或空间用益物权,同时也存在空间所有权; 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概念必须被立法界人士接受。

规定地下空间使用权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由于我国实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制度,因此为保护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明确地下空间所有权之后, 还需要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权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此外还须规定地下空间土地出让权及登记确认地下建筑的所有权。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案例

4.1南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4.1.1南京市地下空间规划构思

总体布局结构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空间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等问题愈演愈烈。向地下要空间已成为增加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的必要手段,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相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提高城市总体防灾能力的重要途径。 《南京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是系统研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及综合利用的一部专项规划。本规划主要确定了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思路、布局结构和发展策略。规划明确了南京市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结构,提出了各级中心地区如新街口、湖南路、河西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制定了规划管理规定。

4.1.2南京市地下空间利用空间布置

南京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结构与地面空间有机结合,地下空间与地面空间结构是一致性、互补性的关系。

规划以单项地下工程为点,以城市各级中心地下空间为面,形成与地面空间结构相适应、以主城、新市区、新城为相对空间单元的“组团——集群式”的布局结构。

各级中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引导

近期主要开发建设新街口、鼓楼、河西、湖南路、南京火车站五个中心地区的地下空间,初步形成以基本模式为主的五个中心的总体布局,五个地区由两条地下轨道交通(地

铁1号线、地铁2号线)相串连。同时,结合地区开发建设,择机开发建设下关(热河南路)、金城厂地区的地下空间。

远期在近期的基础上,增加夫子庙、安德门、中保、上新河、河西南部中心、孝陵卫等地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外围结合浦口、仙林、东山新市区中心区建设和火车南站开发建设利用地下空间。远景主城内形成以组合利用模式为主的地下空间总体利用模式,外围形成以基本利用模式为主,各级中心由七条地下轨道交通相串连。

规划管理引导

针对国内基本缺乏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实际状况,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规划制定了地下空间管理规定,从而实现未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有效引导、控制规划各级中心地下空间是由空间和串连空间两部分构成。

(1)空间是指以商业、文化、休闲等内容的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规划对空间如新街口地区、其他中心地区、地铁地下车站周边100米范围和竖向控制进行规划管理引导。

(2)串连空间是用于商业、文化、休闲等内容的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规划要求在各级中心规划范围和地铁地车站周边100米范围内,新建公共建筑人防地下室,原则上不少于一层。规划对串连空间选址、空间建设、复合利用、与地铁站点设置方式、设防要求、出入口设置、口部处理进行规划管理引导。

专项规划引导

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地下道路交通系统、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规划、地下市政设施规划四个专项规划进行了管理引导。

4.1.3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创新与特色

一项探索性的专业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作为一项全市范围内的专项规划在全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国内已编制的地下空间规划中,《杭州市人民防空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深圳市特区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侧重于人防工程;《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概念规划》侧重于交通专项规划;而《南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与地面空间有机结合的规划,是一项全面的、系统的、综合的规划,工作重点涉及到地下空间布局、各级中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引导、规划管理引导、专项规划等内容。

一部有专题研究支撑的规划

为了科学严谨的编制本规划,为规划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规划完成了六个专题研究,其中,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四个专题,分别是南京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量及需求量分析研究、南京地下交通系统利用模式研究、南京市新街口-鼓楼地下城开发利用规划研究、国内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研究;日本复建工程咨询株式会社完成了国际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建设经验及对南京的建议咨询;东南大学土木学院项目管理研究所和南京地下工程设计院完成了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管理规划研究报告。

一个地面与地下有机结合的规划

南京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结构与地面空间有机结合,互相呼应,地下空间与地面空间结构是一致性、互补性的关系。

现状整合和未来开发控制相结合

南京现状地下空间的开发量大面广,各自为政,本规划除对未来地下空间开发控制提出了引导外,还对现状的地下空间提出了整合的方法,首次提出了“空间”和“串联空间”的概念,并对这两种制定了“基本模式”和“组合模式”两种模式。

一次面向管理的规划

规划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制定了地下空间管理规定,从而实现未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有效引导、控制。规划对空间如新街口地区、其他中心地区、地铁地下车站周边100米范围和竖向控制进行规划管理引导。规划对串连空间选址、空间建设、复合利用、与地铁站点设置方式、设防要求、出入口设置、口部处理进行规划管理引导。

参考文献

1.陈立道,朱雪岩.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理论与实践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2.束显.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

3.钱七虎.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评价和前景展望

4.梁慧星.中国物权法研究 法律出版社,1998.

5.苏江川等.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探讨 四川建筑,2008.

6.中国工程院课题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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