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测量实训要求
(1)实训前必须阅读有关教材及实训指导书,初步了解实训的内容、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以保证按要求完成实训任务。
(2)实训分小组进行,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小组工作,办理所用仪器工具的借领和归还。每位同学都必须仔细认真地操作,培养工作的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同时要发扬相互协作精神。
(3)实训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改变地点或离开现场。
(4)实训中,如出现仪器故障,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不可随意自行处理。若有损坏或遗失,先进行登记,查明原因后,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条例给予适当赔偿和处理。
(5)实训结束时,应把观测记录、计算表交给指导教师审阅,合乎要求并经允许,方可收拾和清洁仪器工具,并按领取仪器的位臵,归还仪器与用具。
二、测量仪器工具及操作注意事项
1.仪器工具的借领及归还
(1)以小组为单位前往测量仪器室借领仪器工具。仪器工具均有编号,借领时应当场清点和检查,如有缺损,立即补领或更换。
(2)仪器搬运前,应检查仪器背带和提手是否牢固,仪器箱是否锁好,搬运仪器工具时,应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
(3)实训结束后,应清理仪器工具上的泥土,及时收装仪器工具,送还仪器室。
2.仪器的安装
(1)架设仪器三脚架时,三条架腿抽出的长度和三条架腿分开的跨度要适中,架头大致水平。如果地面为泥土地面,将各架脚尖踩入土中,使三脚架稳妥,以防仪器下沉;如果在斜坡地上架设仪器三脚架,应使两条架腿在坡下,一条架腿在坡上;如果在光滑地面架设仪器器三脚架,要采取安全措施,仪器脚架打滑。
(2)仪器箱应平稳放在地面上或其它平台上才能开箱。开箱后,看清仪器在箱中的位臵,以免装箱时发生困难。取仪器前应先松开制动螺旋,以免在取出仪器时,因强行扭转而损坏制动装臵。
(3)取出仪器时,应握住基座或照准部的支架部分取出,然后小心地放在三脚架架头上,一手握住基座或照准部的支架,另一手将中心连接螺旋旋入基座底板的连接孔内旋紧,做到“连接牢固”。
(4)从仪器箱取出仪器后,要随即将仪器箱盖好,以免沙土杂草进入箱内。禁止坐仪器箱。
3.仪器的使用
(1)使用仪器时,避免触摸仪器的物镜和目镜。如果镜头有灰尘,应用仪器箱中的软毛刷拂去或用镜头纸轻轻擦拭。严禁用手帕或纸张等物擦拭,以免损坏镜头上的药膜。
(2)转动仪器时,应先松开制动螺旋,然后平稳转动;制动时,制动螺旋不能拧得太紧;使用微动螺旋时,应先旋紧制动螺旋。
(3)在任何时候,仪器旁必须有人看管,做到“人不离仪”,防止其他无关人员使弄以及行人车辆
等冲撞仪器。在阳光或细雨下使用仪器时,必须撑伞,特别注意不得使仪器受潮。
4.仪器的搬迁
(1)远距离迁站或通过行走不便的地区时,必须将仪器装箱后在迁站。
(2)近距离且平坦地区迁站时,可将仪器连同三脚架一同搬迁,方法是:先检查一下连接螺旋是否旋紧,然后松开各制动螺旋,若为经纬仪应使望远镜对着度盘中心,若为水准仪物镜应向后。在收拢三脚架,左手握住仪器的基座或支架,右手抱住三脚架,近乎垂直地搬迁。
(3)仪器迁站时,必须带走仪器箱及有关工具。 5.仪器的装箱
(1)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清除仪器及箱子上的灰尘和三脚架上的泥土。
(2)仪器装箱时,应先松开各制动螺旋,将基座上的脚螺旋旋至中段大致等高的地方,在一手握住照准部支架或水准仪基座,另一手将中心连接螺旋旋开,双手将仪器取下 装入箱中,试关箱盖,确认放
妥后,再旋紧各制动螺旋,检查仪器箱内的附件是否缺少,然后关箱门,并立即扣上门扣或上锁。
6.测量工具的使用
(1)钢卷尺使用时,应避免扭转、打结,防止行人踩踏和车辆碾压,以免钢尺折断;携尺前进时,必须提起钢尺行走,不允许在地面拖走,以免损坏钢尺刻划;钢卷尺使用完毕,必须用抹布擦去尘土,涂油防锈。
(2)水准尺和测杆使用时,应注意防水、防潮,不可受横向压力,以免弯曲变形,应轻拿轻放。不得将水准尺或测杆往树上或墙上立靠,以防滑倒摔坏或磨损尺面。测杆不得用于抬东西或作标投掷。塔尺在使用时,应注意接口处的正确连接,用后及时收尺。
(3)测图板使用时,应注意保护板面,不准乱戳乱画,不能施以重压。
三、测量记录与计算规则
(1)各项记录必须直接记入在规定的表格内,不准另以纸条记录事后誊写。凡记录表格上规定应填
写的项目不得空白。记录与计算均应用绘图铅笔2H或3H记载。
(2)观测者读数后,记录者应在记录的同时回报读数,以防听错、记错。记录的数据应写齐规定的字数,表示精度或占位的“0”均不能省略。如水准尺读数1.43m应记作1.430m ,角度读数45˚6′6″应记作45˚06′06″。
(3)禁止擦拭、涂改。记录数字若有错误,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斜杠,将改正数据记在原数上方。所有记录的修改和观测成果的淘汰,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如测错、记错或超限。
(4)原始观测数据的尾数部分不准更改,应将该部分观测废去重测。废去重测的范围如附表所示。
附表 观测数据中不准更改与重测范围
测量种类 角度测量 距离测量 水准测量 不准更改的部位 分和秒的读数 厘米和毫米的读数 厘米和毫米的读数 应重测的范围 一测回 一尺段 一测站 (5)禁止连续更改,如水准测量的黑、红读数,角度测量中的盘左、盘右读数,距离测量中的往、返读数等,均不能同时更改,否则重测。
(6)数据计算时,应根据所取位数,按“4舍6入,5前单进双舍”的规则进行凑整。例如,若取至毫米则1.456 4m、1.455 6m、1.456 5m、1.455 5m都应记为1.456m。
(7)每测站观测结束后,必须在现场完成规定的计算和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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