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险目录 一、基本原则 1.1 统一目录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险目录由省级医保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发布。
1.2 涵盖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江苏省医疗保险目录涵盖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诊疗项目、药品、医疗设备等。
1.3 审查和更新机制
江苏省医疗保险目录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目录内容符合医疗技术发展和医保调整。
二、诊疗项目目录 2.1 门诊诊疗项目目录 2.1.1 普通门诊
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等各门诊科室的常见疾病的诊疗项目。
2.1.2 专科门诊
包括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神经科等各专科门诊的常见疾病的诊疗项目。
2.2 住院诊疗项目目录 2.2.1 常见疾病住院治疗项目
包括常见疾病的住院治疗项目,如心脏病、肺炎、糖尿病等。 2.2.2 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项目
包括重大疾病的住院治疗项目,如癌症、艾滋病等。 三、药品目录 3.1 西药目录
3.1.1 非处方药品目录
包括常见的非处方西药,如感冒药、退烧药等。 3.1.2 处方药品目录
包括各类处方西药,如抗生素、降压药等。 3.2 中药目录 3.2.1 中药饮片目录
包括常见的中药饮片,如桂枝、黄芩等。
3.2.2 中成药目录
包括各类中成药,如牛黄解毒片、逍遥丸等。 四、医疗设备目录 4.1 医用器械目录 4.1.1 普通医用器械目录
包括各类普通医用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等。 4.1.2 特殊医用器械目录
包括各类特殊医用器械,如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等。 4.2 物品目录 4.2.1 医疗耗材目录
包括各类医疗耗材,如手术器械、敷料等。 4.2.2 床位及设施目录
包括各类床位及设施,如普通病房床位、手术室设施等。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险目录附件,请见附件1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基本医疗保险:指由国家和地方设立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2、诊疗项目:指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疾病过程中所进行的各项检查、检验、手术等医疗行为。
3、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和改善疾病的各种药物制剂。 4、医疗设备:指用于医疗诊断、治疗、康复和护理的各种医疗器械和设备。
5、医用器械:指用于医学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的各种器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