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6岁不可以当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六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公民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应当根据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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