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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方付清房款算婚前财产吗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房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除外。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购房,且房产只登记自己名字的,则该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购房,将房产登记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其行为可以视为是购房人将房产赠与给了配偶,房产在此情况下就不属于夫妻个人婚前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出资产权怎么认定

如果一方父母婚前全额购房,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投资方给予子女的房产,与另一方无关;如果一方父母婚前支付了首付款,但登记在另一方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洪洞财产,双方均有处置权。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房子怎么分割

1、离婚后房产的分割要依据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判断。

2、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3、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也就是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的半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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