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物业合同不是业主签,合同只认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公章,盖章生效。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