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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清偿的原则是哪些?

来源:星星旅游

1、接受继承和承担债务责任相统一原则。

2、限定继承原则。

3、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的原则。

4、保留特留份额原则。

5、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

一、被继承人清偿债务诉讼费谁交

被继承人清偿债务诉讼费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接受者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遗产的分配原则与处理方式

遗产分配原则如下:

1.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互助团结、权利义务相一致和对未成年人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给予照顾的原则。

4.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处理方式为: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不宜分割的遗产,可变相分割。

三、自然人死亡财产及债务怎么处理

人的死亡除因生理上的衰老以外,有时是突发性的,如暴病、车祸,不可抗拒的自然力、意外事件等。公民(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引起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超额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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