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其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职权。此外,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具了相当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身份。执行董事可兼任公司经理,其产生由公司章程决定。 执行董事的产生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委派还有一种就是选任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