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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杀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星星旅游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能认定为工伤吗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拓展延伸

职工自杀身亡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职工自杀身亡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通常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或疾病。然而,职工自杀身亡的原因可能涉及个人心理健康、家庭问题等多个因素,并非直接与工作有关。因此,一般情况下,自杀身亡难以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职工自杀与工作环境、工作压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可能会有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因此,在具体案例中,需要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或进行认定。每个案件都需要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断。

结语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情况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残或自杀的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自杀与工作环境、工作压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可能会有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因此,在具体案例中,需要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或进行认定,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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