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要判刑多久,要根据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确定,如判处拘役的,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判处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一、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拘役和管制。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管制虽然有可能刑期比有期徒刑长,但是管制不用坐牢。
二、判刑6个月缓刑一年是指什么意思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指的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为一年。
在缓刑考验期的一年内,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且没有再犯或被发现新罪的,则原判的六个月可以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新罪等情况,则需收监。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即使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三、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在于: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不仅适用于重罪犯,也适用于轻罪犯,拘役只适用于轻罪犯;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革场所,拘役由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犯罪严重、犯罪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刑期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适用于犯罪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给予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释放或者赦免后五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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