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可向原单位申请补办。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并保存解除合同文本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的,可以到原用人单位申请补办。
如果原单位不给补办,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处理离职后遗失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与解决方案
处理离职后遗失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与解决方案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员工应立即通知雇主关于合同遗失的情况,并尽快补办遗失合同。其次,雇主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据,如声明书或证人证词,以证明合同的内容和存在。如果无法找回原始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提起诉讼解决争议。重要的是,双方应保留相关的书面记录和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支持。最后,建议雇主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保留备份并进行归档,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结语
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的,可向原单位申请补办。如遭拒,可通过以下步骤解决:1、书面申请原单位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如被拒,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裁决书即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建议员工及时通知雇主、保留证据、协商签订新合同,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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