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能力抚养孩子,可以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夫妻一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对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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