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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过后车辆如何处理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主观:

1、对于酒后驾驶的人员处理办法: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的,为酒后驾驶,酒驾罚款针对的是 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检查发现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2、对于一般醉驾者,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驾驶 营运机动车 。 3、饮酒后或者 醉酒驾驶机动车 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根据 交通肇事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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