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接工作中没有监交人签字交接清单算数吗

交接工作中没有监交人签字交接清单算数吗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一、交接工作中没有监交人签字交接清单算数吗

工作交接签字,是认可解决去职手续的,工作交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实施的步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就解除劳动关系达到一致,不存在解决工作交接和去职手续的情况。劳动者职位调整解决工作交接不隶属此列。通常用人单位的去职流程:

1、劳动者需要先去人事部门领取去职清单,按要求找部门主管签核;

2、劳动者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交接工作,返还相关物品(办公设备、门禁卡等);

3、和财务部门确认无预付、欠款等;

4、找人事部门核对去职当月的出勤,结算薪水;

5、人事部门在劳动者去职日,依法开具去职证明,并在15日内解决社保、档案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薪水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薪水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