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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名下的车辆离婚时怎么判

来源:星星旅游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车辆分为两种情况:1)女方父母陪嫁的车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分割;2)属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可以通过协商或分割。可判归一方并补偿另一方,若双方不主张所有权,可分割所卖价款。

法律分析

女方名下的车辆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女方父母陪嫁的车辆应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车辆属于女方名下,但是是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分割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起诉。

可以判定该车归属使用一方所有,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夫妻都不主张车辆所有权,则可以分割所得的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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