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法定假日不放假违反了劳动法。节日休息是劳动者的一种精神享受,不是单靠加班费可以解决的,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国家《劳动法》44条规定节假日未能休息的应当提高报酬,以补偿劳动者。按照规定,一般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才支付200%的工资报酬的加班工资来补偿。但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加班工资,而且不能以补休来替代支付法定节日加班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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