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三种方式:
1、经双方共同协议,达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不可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无故违约不必要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继续保持合同原有效力明显不公平,根据情况变更原则,受损人可以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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