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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标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的什么什么该格式条款无效?

来源:星星旅游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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