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三)与医保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四)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五)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六)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医疗机构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三)与医保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四)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五)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六)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 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