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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诉讼要提交哪些证据,诉讼期多久?

来源:星星旅游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多项证据,包括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及所附证人材料、养子女、非婚生子女或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的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证明、关于自

法律分析

一、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

1. 机关、医院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 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 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 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包括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以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 养子女、非婚生子女或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的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 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 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 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 其他相关证据。

二、遗产继承诉讼期多久

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继承诉讼提交的材料

继承诉讼提交的材料包括:

1.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1)当事人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住址四项,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即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住址),没有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住所的,填写户籍所在地,并注明实际居住地。

(2)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要求对被继承人XX的X遗产依法进行继承。遗产为房屋或其他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应注明估算的价值。

(3)事实理由应包括: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原被告之间的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有无遗嘱、遗产的情况(遗产系房屋的要写明坐落地)、当事人对被继承人的赡养情况、原告对遗产分割的意见等。

(4)每份起诉状的结尾应由全体原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会写字的,由其他人代签,并由本人按手印。

2.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1)原告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诉讼是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割发生争议而进行的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纠纷应当由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在遗产继承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遗产继承纠纷的书面请求:继承人应当向人民提交书面请求,明确表述其继承的遗产和诉讼请求。

2. 身份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必须提交的,以便确认其身份和是否有权进行诉讼。

3. 遗产清单:继承人应当向提交遗产清单,列出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4. 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果遗产继承人之间存在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人应当提交相关文件,以便确认其遗嘱或遗赠是否有效。

5. 证据:继承人应当提供与遗产继承纠纷相关的证据,包括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6. 诉讼费用交纳凭证:继承人应当向提交诉讼费用交纳凭证,以便确认其是否已经交纳了诉讼费用。

如果继承人未能提交上述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有缺漏或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或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因此,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诉讼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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