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可以增补漏项,总价合同一般不允许;合同约定漏项金额则可以增补,否则需双方协商;若漏项由招标人提供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可申请增补;若是投标人失误且漏项金额超出利润或承担范围,则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可协商解除。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单价合同,一般情况下允许增补漏项,但总价合同通常不允许增补,且合同通常会视漏项为让利,综合考虑。
2、如果合同有约定,则按照其约定处理,例如漏项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允许增补。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需要双方协商处理。
3、如果是由于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导致的漏项,可以申请增补。如果仅是投标人的失误导致的漏项,需查看漏项清单的造价是否超出利润或承担范围。如果是,则合同视为重大误解,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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