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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合同追认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认定担保合同的合同追认规则是:1、债权人和债务人擅自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为减轻后的债务提供担保;2、擅自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3、保证人书面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无异议的,保证合同就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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