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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一方私自卖掉另一方可以追究责任吗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主观:

婚后买房,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一方名字也不能够私自卖掉,如果私自卖掉,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是个人出资,只写个人名字的,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自行买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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