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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如何赔偿债务?

来源:星星旅游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倒闭,可以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请求赔偿。

一、注销法人以后会不会被立案

不能立案,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二、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可以起诉公司吗

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可以起诉。当事人应当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公司依法清算并注销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以该公司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企业注销后还能上诉吗?

企业注销后原则上不可以上诉。因为企业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后,企业终止、法人资格消灭,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参与民事诉讼。但企业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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