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私藏弹药罪的构成要件
1、非法私藏弹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弹药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弹药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持有私藏罪怎么认定
1、罪与非罪的区分
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要把非法持有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支管理规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未携带持证件的行为,由机关扣留其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2)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相关的规定,应由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支、弹药、爆炸物在内。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行为;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罪表现为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非法持有支、弹药罪与私藏支、弹药罪的界限
(1)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拥有、携带、佩带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支、弹药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私自藏匿支、弹药的行为。前者行为是公开的方式,后者行为则是秘密的方式。
(2)两者的犯罪主体也有区别,后者的主体只能是依法配备、配置的人员,或者是曾经依法配备的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