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的风险如下:
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
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
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
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
一、抵押车能购买吗
这里的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主要分为银行分期贷款购买的车辆和抵押给个人或者典当行、贷款公司获得借款的车辆。
那抵押车能购买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银行贷款购买的车辆
有的车主通过银行办理分期贷款购买了车辆,但是后来无力还贷,银行通过拍卖行将车辆进行拍卖,这样的车子是完全可以购买的,通过拍卖程序取得车辆后办理正常过户就可以了。
2、朋友间因为资金周转困难以车辆作为抵押进行借款
这种车辆如果欠款方无力还款,想以车抵贷,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基本上也无任何交易风险。
3、典当行、贷款公司的贷款车辆
很多车主在申请汽车抵押贷款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按时还款,因此汽车归贷款机构所有。为了弥补自身收益,贷款机构出售抵押车,这种相对风险非常小。购买者可以正常的购买保险以及年检,最大的风险也就是不能过户,将会给后期的使用带来一定的烦恼。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二、融资租赁的优缺点
优点如下:
1.保障款项的及时回收,便与资金预算编,简化财务核算程序;
2.简化产品销售环节,加速生产企业资金周转;
3.降低直接投资风险;
4.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按象征性价格购买租赁设备,作为承租人自己的财产。
缺点如下:
1.资金成本较高;
2.不能享有设备残值;
3.固定的租金支付构成一定的负担;
4.相对于银行信贷而言,风险因素较多,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
三、股权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着多方面的风险,既包括商业风险,也包括法律风险。股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股权交易的程序性风险。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交易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交易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撤销。2.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2个的下限或者50个的上限。3.股权交易合同履行风险。在合同履行中。可能面临目标公司怠于或者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同时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董事也可能不尽配合、协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前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时受让方应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较为充分的沟通,为自己行使股东权利做出一个前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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