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形有法人营业期限届满、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此时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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