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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还清但对方借条丢失怎么办

来源:星星旅游

(一)借款人还清借款时若是出借人表示借条丢失,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书写一份收据。

(二)在写收据的时候通常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2、收到的款项数额,以及为和给付钱款;

3、明确写明欠条丢失的事实,

4、注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

5、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方签字盖章,并署名日期。

(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签了借条没有拿到钱怎么举证

欠条写好后没有收到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机关报案,保障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向公司财务处借款借条怎么写

借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借”或“今借”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借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借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借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借条写作的注意事项欠条是付还借物、借款或索要欠借物、借款的凭据,所以在写借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借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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