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证书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或可撤销事由就是有效的。婚姻保证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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