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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誉权侵权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星星旅游

第一,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名誉被损害的事实一般是指社会评价降低、丧失缔约机会、丧失获奖机会等客观情形。

第二,行为人行为违法。对于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通常表现为具有捏造、散布有损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包括对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及态度、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营状况、销售状况等经济能力的贬损、误导以及其他施加不当影响的行为。行为人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应当特定而明确,具有指向性。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认定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有时还采取“推定证明”的方式。经常通过使用“势必”“应当”“足以”等词汇,以说明其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通过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提起诉讼,如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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