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根据当地城市对工业噪音污染防治规定处理,时间上多是现定晚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带明显噪音的施工作业,日间施工噪音依法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