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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期限应该怎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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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比如:甲某年某月某日向乙借款1万,约定期限1年。到了期限甲没有归还欠款,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年,即到约定期限。如果在约定期限之前,乙没有向起诉,要求甲还债,那么乙丧失对甲的胜诉权。即超过这个约定期限乙再起诉,甲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届满,那么就不会判乙胜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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