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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怎么办?

来源:星星旅游

被监护人受到侵害,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按照下列原则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一、离婚后监护权有哪些用

离婚后监护权的用处有:

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住所,该权利由监护人行使,精神病人也是如此;

2、返还请求权,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被掠夺、诱骗、拐卖、隐藏的,监护人权利有权要求返还被监护人;

3、抚养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赡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4、监督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属于精神病患者,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有特殊内容,除保护被监护人不受侵犯外,还有监督精神病患者不得侵犯别人的权利。

二、法定监护人可以放弃监护人的权力吗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权利,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不能随意放弃,如果放弃一定有理由的。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三、有监护权一定是监护人吗

有监护权的一定是监护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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