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纠纷装修纠纷是指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因为装修违反了有关装修合同、规定而发生的纠纷。一般来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比如,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
(二)装修施工质量低劣:有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干活不上心,工艺不规范。表面上说得过去,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的检验,出了问题还强词夺理。尤其是“游击队”,质量没有保证。
(三)装修后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装修后应该按合同规定及时维修,但有些公司却左右推托,保修期内不保修。
(四)施工中噪声扰民:施工中难免会发出噪音,但户主事先要与装修公司约好开工、收工时间。不要违反环保的有关规定,否则极易引发纠纷。除了上面提到的内容,装修纠纷还包括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装修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解决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各退一步。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式较快。
5.向人民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提出诉讼。向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递交双方证据。优点是处理较为权威具有公信力,缺点是耗时耗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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