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只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证,可以证明是赠与自己的子女。如果父母在结婚前出资购房,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如果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则除外。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认定此类情况为赠与。
法律分析
要证明父母出资买房是赠与自己的子女之一,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证。
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明确认定为对于自己的子女之一的赠与。
3.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的子女之一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除双方外不作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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