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投资人属于受害者,不应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行为应受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处罚责任人员。
法律分析
非法集资投资人应当属于受害者,是属于无罪的。非法集资可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此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集资投资人违法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非法集资投资行为的法律界定与认定
非法集资投资行为的法律界定与认定是指对于涉及非法集资的投资行为,法律如何进行界定和认定的问题。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涉及到投资的非法集资行为更是需要严格界定和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集资投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的标准包括:是否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吸收资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未备案等违法行为;是否对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等。法律界定和认定非法集资投资行为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集资行为中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非法集资投资人应被视为受害者,不应负刑事责任。我们的目标是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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