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单凭转账记录一般不可以确定是 嫖娼 的行为,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嫖娼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具有嫖娼的事实,不能进行治安处罚。
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中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
嫖娼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我国法律一贯予以禁止;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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