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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贪污罪会受到哪些刑罚?

来源:星星旅游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是公共财物,行为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量刑标准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供述罪行、悔罪退赃可从轻处罚,死刑缓期执行后可终身监禁。

法律分析

1.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2)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客观要件: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结语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明确,包括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要件。量刑标准根据情节轻重划分,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可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可在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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