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权利:
1.获酬请求权。
2.辞任权或拒任权。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
一、孩子不上学可以申请强制吗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所以,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强制的。
二、离婚时孩子的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具体有以下责任: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等;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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