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暂住证,改为了居住证。居住证地有效期是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该在居住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之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是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没有进行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地使用功能将自动中止。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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