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
一、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夫妻个人财产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二、怎样处理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夫妻财产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确定财产权属。
2、约定不明的,按法定的方法确定权属,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认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三、嫁妆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效力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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