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权转让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

股权转让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

来源:星星旅游

清算组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清算法人后的诉讼主体资格,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其他股东未在三十日内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清算法人后,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的诉讼主体资格。依法清算是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该权利不能行使时,清算组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清算组工作制造障碍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作为被告。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拓展延伸

股权转让的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确定股权转让的诉讼主体资格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股东是股权转让的主体。然而,如果股东是法人实体,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能代表其进行诉讼。此外,根据合同约定或判决,债权人、受让人或其他相关方也可能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还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规定。在争议中,当事人应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以支持其诉讼主体资格的主张。最终,将根据适用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股权转让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具有的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对于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阻碍清算组工作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清算组有权将其作为被告起诉。此外,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得到答复或半数以上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股权或同意转让。在确定股权转让的诉讼主体资格时,需考虑公司法、合同约定、判决等因素,并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意见。最终,将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来确定诉讼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