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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害者全责,是否应得到赔偿?

来源:星星旅游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需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即使全责方是孕妇,赔偿标准不受影响。保险不足以赔偿或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由责任方赔偿。交通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时按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车祸致伤对方全责是否赔偿

1、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责任限额。责任限额中就包括了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交通事故全责方是孕妇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全责方是孕妇的,并不影响赔偿的具体标准。即使全责方是孕妇,作为全责方承担全部的损失。全部损失在保险范围内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不足以赔偿或者承保范围外的损失部分,由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车祸致伤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赔偿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即使全责方是孕妇,赔偿标准并不受影响。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范围内的损失进行赔偿,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责任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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