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评价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监测和评价;
2、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量的测定;
3、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的分析、处理和报告;
4、定期的职业健康监护;
5、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设计和实施;
6、职业病防治效果评价等。
职业病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尘肺病:由于长期接触并吸入某些粉尘而引起的肺部疾病;
2、职业性皮肤病:由于接触、吸入或摄入某些化学物质,导致皮肤和黏膜产生反应,引发的皮肤和黏膜疾病;
3、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由于长期保持不良的工作姿势、重复性劳动或振动等引起的、影响骨骼肌肉系统的疾病;
4、职业性中毒症:由于长期接触、吸入或摄入某种毒性物质,导致对机体产生了影响、引发的疾病;
5、放射性职业病:由于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或受到放射线照射,对机体产生了损害、引发的疾病;
6、职业性心理障碍疾病:由于长期受到心理压力、精神负荷和工作环境的压力影响、引发的疾病。
综上所述,职业病是由某种或某些特定劳动条件引起的、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特异发生规律性的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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