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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挂名以后有什么风险?

来源:星星旅游

不是合作社设立人的话,合作社的亏损社员不用负责承担,其次,在合作社的经销利润不大的情况下,社员还可以优先选择其他的经销渠道自己销售,所以基本上是没什么风险的。

一、其他继承人有生活来源的证据有哪些

其他继承人有生活来源的证据有:

1、对方有其他赡养义务人;

2、银行流水单。本证据需申请出具调查令调取。如果对方有养老金、低保、居民保险,相关费用将通过银行流水;

3、集体经济合作社分红。本证据还需申请出具调查令,相关经济合作社必须配合出具;

4、房产证明。对方有租金收入或者卖房收入的,可以调取其名下或者实际控制房地产的信息,证明其名下有租金收入。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据。

二、合作社没有经营过需要注销吗

合作社没有经营过需要注销。合作社注销流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如不予受理,要说明理由,办理的材料如下:

1、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和人民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三、养殖社有什么新?

农村合作社将补贴它们都是不同的,例如“菜篮子”产品生产支持项目,其支持资金大约为50-150万;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管理项目,扶持资金不足300万元;大型养殖场,养殖社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扶持资金在20万元至170万元之间。耕地保护平均每亩补助120元左右,大型合作社每亩补助40-200元。农业机械补助最高5万元;经济林农产品,产品加工等项目,农业合作社补助资金在5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近年来,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中,一些地方重数量、轻质量,一些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制约了农民合作社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把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现就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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