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买卖双方债权债务转让有什么条件

买卖双方债权债务转让有什么条件

来源:星星旅游

买卖双方债权债务转让规定是:

1、当事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或追认,并与第三人协商一致;

2、当事人转让债权的,应当事先通知债务人,并与第三人协商一致;

3、根据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

4、其他规定。

一、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效吗?

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合同的义务和权利可以进行转让吗

合同的义务和权利可以进行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权转让离婚后是否还能够后悔

债权转让离婚后一般不能够反悔。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能够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